The Scientist - Coldplay

这两天只要打开电脑就一直在单曲这一首

听着听着就开始发呆 到了时间去跑步也不想动不想关电脑

已经到了一种连看书的时候都觉得作者是听着这首在写的地步了

傍晚的时候接到妈妈电话要约我去逛超市

无理的要我十五分钟后在超市门口等她

我觉得我妈就是任性星的人永远都需要别人去将就她

于是在换衣服的时候又一次暗暗发誓我一定要比她有钱然后我就能跟她抗衡了(想太多?)

最近的理念是只要出门就一定要光彩照人

连穿冲锋衣去跑步都要给自己编个头发(跑完就变跟小三打完架的疯女人)

今天是衬衫毛线外套牛仔裤帆布鞋加小发卡(为什么列出来还是这么男人啊摔)

总之我今天自我感觉很棒的出门~到小区门口就跟一个吊在男朋友胳膊上的女人撞色了。。

老娘想说我今天这么清新脱俗撩撩头发就从她男朋友旁边飘过去了(输人不输阵!)

见到我妈就被夸奖了说我今天穿的漂亮接着下一句就是老娘毛衣织的是好(。。。。)

甚至因为她太满意自己的手艺好而奖励了我两盒酒酿

买完付钱的时候见到了同学家的小孩

已经被认出来了就没有办法不打招呼

我真的是怕小孩然后就硬着头皮戳他的脸说哎呀好可爱

刚戳了一下他就开始皱眉头我就怂了

想说死了死了给我戳哭了我就死了

然后那个小东西突然就抓了我的手指头晃了晃

我当时的感觉就是wow

我没有办法形容小孩的手的触感就是非常的治愈

非常的像是小猫两只前爪抱住了你的手指头那种

我觉得我对小孩有了质的飞跃  以后可以让他们拉拉手了

真的变流水账小天后了要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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